中国共产党南江县委员会宣传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南江县委员会宣传部红叶节道旗广告宣传的征求意见公示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委员会宣传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南江县委员会宣传部红叶节道旗广告宣传的征求意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12 15:10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委员会宣传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南江县委员会宣传部红叶节道旗广告宣传,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南江县委员会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南江县委员会宣传部红叶节道旗广告宣传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6.8万元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2015年9月10日,南江县锐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南江县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签订道旗广告制作和经营权有偿出让协议书,南江县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有偿出让黄金大道、断渠大桥、梓潼宫大桥、南门口大桥、中咀大桥和南北高速路出口县级管理的道路道旗广告制作和经营权,出让期为八年,自2015年9月9日起至2023年9月9日。
2、南江县锐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签订合同后,按照黄金大道、红塔大道,每根路灯4米×1米×4面,梓潼宫大桥、南门口大桥、中咀大桥和南北高速路出口每根路灯2.5米×0.8米×2面的规格制作了广告位,并承担了全部制作费用。
3、为切实做好四川红叶生态旅游节暨第十八届四川光雾山红叶节和光雾山AAAAA旅游景区创建氛围营造,需制作安装道旗广告画面和租赁道旗广告位,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4、本次红叶节道旗广告宣传须突出特色,最大限度提高知晓度,需在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段进行宣传,地点拟定在南江城区及周边大道。
5、因南江县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已有偿出让道路道旗广告制作和经营权,由南江县锐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获得,只能从该公司获得广告宣传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该规定,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南江县锐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为此项目实施单位。
6、南江县锐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具备履行道旗广告制作安装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
名 称:南江县锐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南江县南江镇米仓大道文星段730号
七、征求意见公示的期限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逾期提出异议将不再受理。
财政部门:巴中市南江县财政局
电话:****-*******
采购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34*****284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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