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太平沟乡太平沟垃圾处理站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萝北县太平沟乡太平沟垃圾处理站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萝北县太平沟乡太平沟垃圾处理站设备采购
需求公示
一、商务条款要求
1、采购单位:萝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萝北县太平沟乡太平沟垃圾处理站设备采购
3、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预算:人民币100.00万元
5、采购内容:垃圾处理设备1套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交货期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并交付。
8、质保期:1年
9、履约验收:采购人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
3、投标人营业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且具备所采购货物的合法来源渠道。合法渠道: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商并需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公示次日算起)。
公示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与公示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7】11号。
四、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萝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人 :胡东斌
联系方式:133*****576
邮 箱:*******@qq.com
标签: 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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