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关于苏州市国保单位植物病害无人机灭生作业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关于苏州市国保单位植物病害无人机灭生作业磋商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市国保单位植物病害无人机灭生作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6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0-C-026。
项目名称:苏州市国保单位植物病害无人机灭生作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苏州市国保单位植物病害无人机灭生作业。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
古建筑作为不可移动文物,长期暴露在自然环境中,一直面临着各种自然病害,其中的植物生长破坏作用尤为不容忽视。因此,定期对古建筑上的植物进行清理,杜绝植物生长,对于维持古建筑长久健康状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次采购将在全面调查古建筑植物病害的基础上,采用植保无人机开展古建筑植被灭生作业,有效解决植物生长对古建筑产生的长期破坏作用,从而进一步保障古建筑长久健康。
(2)项目目标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本次古建筑植被灭生作业对象包括云岩寺塔、无梁殿、罗汉院双塔三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A.现状勘查
现场勘查三处国保单位植被生长情况,分析植物类型、病害程度,并编制现状勘查报告。
B.无人机灭生作业
采用化学法开展灭生手段,为实现最小干预,采用无人机设备开展定期药物喷洒工作,共需完成两期灭生工作。
C.基于近景摄影测量方法的灭生效果多时相比对
为有效评估灭生效果,本次需利用无人机贴近近景摄影测量技术完成多时相古建筑模型建立,并基于偏差分析技术,完成多期灭生效果评价。
D.灭生作业后的全景数据测量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自身特点及周围场景情况,利用地面移动测量系统采集多个视角的全景数据,对于内部可达的,需要提供内部全景数据。实现国保单位植物灭生作业后的真实场景在线浏览。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苏州大市范围内)。
(4)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12小时免费服务热线,无条件响应采购人在该项目上的时间安排,并提供不低于12个月的免费质保期(自以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摄影测量与遥感)。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2020年10月19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系统后进行报名操作。
方式:市级、区级政府采购企业注册入库和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详见《政府采购CA办理指南》。
售价:无。
注:
1、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并根据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后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2、未依照本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政府采购CA办理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400-166-2366,****-********,185*****817。
(2)咨询QQ:********1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00时起至10: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苏州市定慧寺巷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陈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俞吉、周昀烨。
电话:****-********。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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