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郎桥江(凌云路~清逸路段)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陈郎桥江(凌云路~清逸路段)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陈郎桥江(凌云路~清逸路段)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陈郎桥江(凌云路~清逸路段)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高新区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起凌云路,南至清逸路
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元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河道拓宽、整治工程,其中公租房二期段及晶辉路桥段河坎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须投标单位盖章);
5)、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投标申请的人员须持有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根据甬高新纪[2010]8号文件,将通过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及个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1、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一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项目投标申请表》可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标准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http://www.nbctc.com.cn/);上述1-6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3.4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5 日至2012年 9 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申请资料至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楼714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3 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申请受理
5.1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2 年 9 月 5 日至2012年 9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受理地点: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楼714室)。
5.2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9月 2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二楼215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楼714室
邮编:315192
联 系 人: 王晶晶
电 话: 153*****259 ****-********
传 真: ****-********
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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