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中医院疫情防控服务能力提升与设备购置项目(一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源汇区中医院疫情防控服务能力提升与设备购置项目(一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源汇区中医院疫情防控服务能力提升与设备购置项目(一标段)(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2020-122);
2.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中医院疫情防控服务能力提升与设备购置项目(一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一标段:128330元,四标段200000元;
6.采购需求:
6.1标的内容:主要内容是采购一批疫情防控服务能力提升设备,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主要采购内容为购置1台除颤仪,3台心电监护仪,1台高频凝血刀,1台呼吸机,1台肠胃镜吸引器,2台微量注射泵,2台输液泵,1台VSD负压吸引装置;预算金额为128330元;四标段主要采购内容为购置一套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预算金额为2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6.3质保期:1年。
7.供货期:一标段7日历天,四标段15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0年05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5)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0年05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3.2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
2.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于2020年10月13日00时00分至 2020年10月20日00时00分
3.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3.4售价:零圆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
4.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0年10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6.1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代理费用的收取:
7.1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7.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
7.3收取金额:1标段1925元,4标段3000元。
7.4“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7.5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漯河市源汇区中医院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银江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6*****160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汉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1#楼12层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5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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