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会议室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KXXA2020GQGCZB003
1. 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总部会议室改造提升施工项目已由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询比人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比。询比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澳怡大厦18楼。
2.2 项目建设规模:澳怡大厦18楼两个会议进行改造提升,完善视频会议功能,提高会议服务保障水平。
2.3 建设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对澳怡大厦18楼两个会议室室内装饰装修及视频会议设备安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合同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建设期限
质量标准
实施地点
安全目标
ZBHYSZX-01
大会议室室内装修改造;小会议室室内装修改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合格
澳怡大厦18楼
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ZBHYSSB-02
大、小会议室多功能会议系统软硬件设备安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合格
澳怡大厦18楼
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 询比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适用于第一个标段和第二个标段):
3.1.1本项目要求询比申请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与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报名时按照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询比申请人报名。
3.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询比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询比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7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2专用资格要求
第一个标段:
3.2.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询比申请人名称一致),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须与询比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仅适用于第一个标段)、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询比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于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报名,并购买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询比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6日下午14时00分前,询比申请人应在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
5.3询比申请人递交询比申请文件时应在递交登记表上签字,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询比申请人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先后顺序只有排名第1的询比申请人能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余询比申请人的询比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未按要求提交询比申请人关联企业情况表的、未按要求提交“询比申请人关联企业情况表”的,询比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
地址:京港澳高速西兆通服务区
联系人:赵世松
电话:
137*****000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康旭信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
联系人:和德秀
电话:
133*****558180*****079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询比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注: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2、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3、如招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中标人未如实填报此表,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相关合同价款不予支付,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