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象丰饲料加工厂道路及平整场地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河曲县象丰饲料加工厂道路及平整场地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河曲县象丰饲料加工厂道路及平整场地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曲县象丰饲料加工厂道路及平整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2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CG-2020-CS017
项目名称:河曲县象丰饲料加工厂道路及平整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9189.00元
采购需求:河曲县象丰饲料加工厂道路及平整场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C、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需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最近一年内拟任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
D、磋商供应商(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近一年没有市场违规行为,如有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21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免费
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最近一年内拟任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8个月内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9、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个(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2、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联系方式(包括磋商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曲县畜牧兽医中心
地址:河曲县文笔镇
联系方式:139*****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河曲县长城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139*****755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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