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河水电站招标公告
黄家河水电站招标公告
兴山县黄家河水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黄家河水电站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12】1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山县香溪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香溪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兴山县黄家河水电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山县峡口镇黄家河村。装机容量950KW,设计年发电能量412.87万KW.H。电站主要建筑物包括取水坝、明渠、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地面发电厂房及升压站等,以及配套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为在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网进行网员登记时备案审查合格的人员。
(5)提供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提供本项目拟派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质检员)上岗证书或有效的培训证,且证书上如有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7)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登陆<http://www.xsxz.gov.cn>下载)、身份证等证件按照《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网员登记办法》的要求至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领取密匙)后【没有办理一年期网员的投标申请人可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登陆<http://www.xsxz.gov.cn>下载),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至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临时网员登记手续(领取密匙)】,凭密匙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xsxz.gov.cn),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商城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3日17:30时。
4.2投标申请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xsxz.gov.cn)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保证金: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单独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5.2书面投标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上午9:00时,书面投标资料提交到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由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书面投标资料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4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洽谈并签署。
5.5中标人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在开标后一律由县招标办代为保管,工程主体完工后,凭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兴山县招投标项目建造师证退还申请表》办理退证手续。一个建造师只能负责一个项目的施工管理,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中标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前,建造师不得作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其它项目的投标。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标项目管理人员。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香溪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
招标代理机构:兴山县综合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刘波
联系电话:131*****222
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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