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数据采集设备购置

人口普查数据采集设备购置



人口普查数据采集设备购置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人口普查数据采集设备购置(项目编号:JH20-210104-0064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4-00649
项目名称:人口普查数据采集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252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人普数据采集设备购置
最高限价:252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结合大东区实际情况,需要购置平板式微型计算机140台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0-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8。
六、开启
时间:2020-10-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辽沈二街7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416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ddqzfcgzx@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东锐
电话:***-********
沈阳市大东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0-10-13 附件: 人口普查数据采集设备购置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数据采集 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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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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