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公安交警移动警务蓝牙数据输出终端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公安交警移动警务蓝牙数据输出终端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公安交警移动警务蓝牙数据输出终端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300]LX[GK]*******作者: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发布时间:2020-10-13 11:11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公安交警移动警务蓝牙数据输出终端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委托,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300]LX[GK]*******、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公安交警移动警务蓝牙数据输出终端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公安交警移动警务蓝牙数据输出终端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03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0]LX[GK]*******
项目名称: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公安交警移动警务蓝牙数据输出终端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4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64000元
投标保证金:264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A032599-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1(批)1、行式热敏打印,8点/毫米(203dpi),384点/行。2、打印速度≥62mm/s,有效打印宽度≥48mm,打印纸宽57mm±0.5mm。3、打印支持自定义字符、不同密度点图及下装图形打印、国标三级字库:16×16点阵、24×24点阵;ASCII:8×16点阵、9×24点阵,12×24点阵、一维条码:UPC-A;UPC-E;EAN-13;EAN-8;CODE39;CODE93;CODABAR;ITF25;CODE128、二维条码:PDF417;QRCODE;DATAMATRIX。4、接口为有线(USB ?RS-232串口)/无线(Bluetooth)。5、支持功能:缺纸报警、过热保护、黑标定位、自动休眠、电池电量报警。电池≥1500mAh,充电器不支持外接电源打印。6、纸张类型为普通热敏纸≥57×40mm;厚度:0.06mm~0.08mm,简易装纸,手动撕纸。7、外观尺寸:≤106.5mmx78mmx47mm(LxWxH)。8、重≤190g(不含纸卷)。9、工作环境温度/湿度0~50℃(工作环境温度)/10~80%(相对湿度),存储环境温度/湿度:-20~60℃(存储环境温度)/10~90%(相对湿度)。★10、设备应能适配华为型号的M8、M9、M10警务通;★11、设备能平滑对接‘福建省交警移动执法’APP、"集成指挥平台"APP,并实现两个应用都能现场开具交警执法法律文书功能;12、设备供 应商应能提供不少于一年的硬件及系统应用培训及指导等免费售 后服务。264000
合同履行期限: 30天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本项目若有采购上述货物,投标人应在此处填写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情况说明描述:情况说明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最新一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13 11:11至2020-11-02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03 08: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南广场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四元街266号
联系方式:152*****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建绣路221号201#
联系方式:189*****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桂霞
电   话:189*****92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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