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第二批)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基建【2018】1046号立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
2.2工程规模: 新建勒布、斗玉、杜加3处水文站,新建碧土、纳木措、错那3处水位站,新建拉萨、林芝两处水质自动监测站;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2.5 工 期: 180日历天(不含冬休期);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施工一标段新建勒布、斗玉、杜加3处水文站,新建碧土、纳木措、错那3处水位站,新建拉萨、林芝两处水质自动监测站建筑工程部分;施工二标段购置及安装调试勒布、斗玉、杜加3处水文站,碧土、纳木措、错那3处水位站,拉萨、林芝两处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承担本项目施工一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承担本项目施工二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具有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和取得准予行政许可、相关资质资格文件为准),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并含水文测报系统实施业务范围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投标人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等,以各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为准,查询时间需在公告期内。
3.3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和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10:00分—13:00分,下午15.:30分—18: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公司印章,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相关事项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是公司正式职员,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和缴费凭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一标段提供);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10 时00 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预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开标,不到达开标现场按废标处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9*****53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城东小区4-1号
联系人:雷先生电话:139*****830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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