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历阳西路31#楼等(25处75个承租户)第三批10处31个承租户经营权拍租交易公告
和县历阳西路31#楼等(25处75个承租户)第三批10处31个承租户经营权拍租交易公告
和县历阳西路31#楼等(25处75个承租户)第三批10处31个承租户经营权拍租交易公告
和县历阳西路31#楼等(25处75个承租户)第三批10处31个承租户经营权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C-2020-012
受和县住房保障中心委托,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拟对和县历阳西路31#楼等(25处75个承租户)第三批10处31个承租户门面经营权进行公开拍租。现将该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租赁期限 | 起始租价(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历阳中路2#楼(商经房89号) | 24.6 | 5 | 51660 | 10400 |
2 | 历阳中路5#楼(商经房90-91号) | 75.6 | 5 | 132300 | 26000 |
3 | 历阳中路5#楼(商经房93号) | 43.2 | 5 | 75600 | 15000 |
4 | 历阳中路5#楼(商经房98号) | 43.2 | 5 | 75600 | 15100 |
5 | 历阳中路5#楼(商经房100号) | 36.6 | 5 | 64050 | 12800 |
6 | 历阳中路5#楼(商经房109号) | 43.2 | 5 | 75600 | 15200 |
7 | 历阳中路2#楼(商经房83号) | 43.2 | 5 | 90720 | 18000 |
8 | 历阳中路7#楼(商经房118) | 54.06 | 5 | 62169 | 12500 |
9 | 历阳中路7#楼(商经房119) | 41.36 | 5 | 47564 | 9500 |
10 | 历阳中路7#楼(商经房120) | 48.6 | 5 | 55890 | 11200 |
11 | 历阳中路13号楼(商经房123号) | 44.1 | 5 | 55125 | 11000 |
12 | 龙潭中路原餐厅(商经房168-169号) | 198.88 | 5 | 120854 | 24000 |
13 | 嘉和商城(商经房1号) | 320.63 | 5 | 208410 | 41000 |
14 | 嘉和商城(商经房2号) | 85.22 | 5 | 55393 | 11000 |
15 | 嘉和商城全友家私C1.101-118(商经房20-37号) | 997.28 | 5 | 815766 | 160000 |
历阳一小对面嘉和商城C2.101-109(商经房38-46号) | 624.6 | ||||
16 | 历阳一小对面嘉和商城C4.101-105(商经房47-51号) | 340.3 | 5 | 258628 | 51000 |
17 | 历阳一小对面嘉和商城C4.106-107(商经房52-53号) | 138.8 | 5 | 105488 | 21000 |
18 | 历阳一小对面嘉和商城C4.108-110(商经房177、55-56号) | 208.2 | 5 | 158232 | 31000 |
19 | 历阳一小对面嘉和商城C4. 111、113(商经房57-58号) | 138.8 | 5 | 105488 | 21100 |
20 | 历阳一小对面嘉和商城C4.114-117(商经房59-63号) | 310.5 | 5 | 235980 | 47000 |
21 | 朝阳公园对面嘉和商城C4.117A(商经房178号) | 29.8 | 5 | 19072 | 4000 |
22 | 朝阳公园对面嘉和商城C4.119-120(商经房65-66号) | 102.06 | 5 | 65318 | 13000 |
23 | 朝阳公园对面嘉和商城C4.121-123(商经房67-69号) | 131.91 | 5 | 84422 | 16500 |
24 | 文昌中路剧场旁(直管房6-7号) | 34.97 | 5 | 55952 | 11000 |
25 | 文昌中路剧场旁(直管房9-11号) | 69.94 | 5 | 111904 | 22000 |
26 | 文昌中路(商经房179号,商经房179-2-3号) | 88.25 | 5 | 30105 | 6500 |
27 | 文昌中路(商经房72号,商住房72-1号) | 15.32 | 5 | 16206 | 3500 |
28 | 文昌中路(商经房73号、商住房73-2-3号) | 97.85 | 5 | 45437 | 9000 |
29 | 历阳中路5#(商经房110-111号) | 75.6 | 5 | 132300 | 26500 |
30 | 历阳中路7#(商经房122) | 214 | 5 | 74900 | 14900 |
31 | 历阳西路原房管局楼(保障中心办公楼门面、办公) | 415.11 | 5 | 128258 | 25000 |
二、有关说明和要求
1、本次项目以一个序号为一个标的。因标的较多,拍租会将分为10月30日上午、下午举行。
2、对原承租人,现场登记签到只认姓名,以身份证核对为准。领取的竞租号牌将以颜色与其他竞租人作区分。在竞租人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原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但当其他竞租人有更高应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3、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租金或退租的理由。本公司对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4、租赁期限为五年,具体起止时效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租金采用每年度支付一次,先付款后租用,即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并在之后每年的相应月份提前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的租金,以此类推。
6、租赁期内,承租人如需装修或改造,必须书面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内部结构,不得对承重墙、柱、樑及层面板上进行刨凿,各项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其装饰装修应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如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也可完好无损无偿留给出租方。
7、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征用、占用或拆除,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终止租赁合同,交出承租物。但出租方应提前二个月告知承租人,并退还剩余租金(按月计算)。
8、承租人经营项目,必须经出租方同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业务各主管部门要求,办妥相关许可经营手续。不得从事有违法行为的活动,不得从事破坏自然环境以及高污染、高噪音的经营类,除原经营餐饮外,其他房屋一律不得经营餐饮(提示:第2、7、9、10、11、15、18、20、24、26、27、28、29、30、31号标的,禁止经营餐饮)。应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遵守出租方对该房屋经营范围的限制要求,解释权归和县住房保障中心。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经济纠纷,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9、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应对出租方资产有妥善保管和日常维护管理的义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门前三包等应服从市容、城管等部门的管理,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
10、标的物以实物现状由出租方直接移交给承租人,拍卖公司不对房屋腾空交付做时间上的承诺。承租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包他人使用。
11、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权力、义务、违约责任等在签订的正式合同文本中明确。
三、竞价方式
本次拍租会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实施。
1、现场采取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承租人。
2、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元。
3、每个标的在报名期限截止后,符合条件的意向报名人数不足2家时,该标的不得竞租,视为流拍。
四、竞租方资质条件和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和县住房保障中心第一批、第二批有违约行为的人员,不得参与)
2、竞租人若不能自身亲临现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但须在报名时提交由竞租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竞租保证金支付凭证办理竞租手续。
3、竞租人须对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因不符合竞租人条件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4、意向竞租人竞租成功,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5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清全额价款,后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将合同提交一份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作退还竞租保证金依据。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4、退还竞租保证金声明函
5、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交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并装订成册,原件须在报名时带来现场核查。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3、退还竟租保证金声明函
4、授权委托书(如本人参加无需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所有复印件需自然人签名、盖章,原件须在报名时带来现场核查。
六、报名时间、地点
意向承租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下午5点(工作日时间),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机构办公室报名登记,项目拍租文件请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自行下载。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
承租人在签订正式合同文本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撤回和转包他人,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约定,出租方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合同自行终止。
八、竞租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意向竞租人须于报名截止前,按照公告标的信息竞租保证金额度,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或本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C-2020-012”及竞租人名称,不接受现金缴款,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代缴。
户名: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2、意向承租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竟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自负。
3、对未竞租成功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在拍租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竞租人报名时所填写的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的内容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路退还(不计息)。
4、对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支付完拍卖价款、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经出租方确认无违约行为后,凭《租赁合同》自行前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报名时所填写的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的内容原路退还(不计息)。
5、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违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根据《拍卖法》第39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6、本次项目我公司不收取承租人佣金。
九、踏勘现场
意向竞租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现场查看标的物详细情况,以作为竞价的依据,如有疑问须在竞租前向和县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拟出租房屋的现状、要求、面积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租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出租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拍租会时间及地点
10月30日上午9:30分:标的信息序号1-20号标的
10月30日下午3点:标的信息序号21-31号标的
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
十一、联系方式
和县住房保障中心: 胡仕信 180*****615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 曹春丽 ****-******* 冯伟 ****-*******
拍 卖 公 司: 王若龙 139*****808 张青 188*****390
温馨提示:
因受疫情影响,此次项目的报名及拍租会现场每家参与单位仅限一人入场,请到会人员提前30分钟至60分钟到达开标厅,带好口罩、出示安康码,配合公共场所的体温检测,做好防疫工作。
和县住房保障中心
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和县分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9.docx">项目清单及说明.docx
****************0.docx">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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