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压路机、推土机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等12台(套)报废机器设备整体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压路机、推土机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等12台(套)报废机器设备整体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压路机、推土机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等12台(套)报废机器设备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SW********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0-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0-26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企业产(股)权,并委托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产(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12台报废设备整体转让,1号标的:压路机、推土机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等12台(套)报废机器设备转让底价29.04万元;本次转让的12台报废机器设备现存放于哈尔滨市南岗区西铁街72号院内;本次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展示并移交,部分转让设备有破损不全情况,最终以移交时我单位现场指认为准。本次转让的设备已停用多年,均按报废设备进行处置,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负责打包设备的拆卸、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 | |||
标的名称 | 标的1:压路机、推土机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等12台(套)报废机器设备 | ||||
转让底价 | 标的1:29.04万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29.03万元 | 账面值 | 32.3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19-12-31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滨港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滨港评报字[2020]第01号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黑财资备函〔2018〕20号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华永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滨港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黑华永评报字(2020)第0005号、黑滨港评报字[2020]第01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吴跃滨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理的请示(哈市政一政发[2019]20号)、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理的请示(哈市政一政发[2020]9号)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及文号: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10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向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它材料。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件; 法人单位:包扣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转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中心向该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标的交割 | 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受让方须按《资产转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标的拉运完毕。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动态报价须知、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0-10-13 09:00 至 2020-10-23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交易中心网站(www.hrbggzy.org.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10.0万元/标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10月13日 09:00至 2020年10月27日 09: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5%收取服务费。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5%收取服务费。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2020-10-13 起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铁街72号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高欣 137*****383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叶先生,0451 ******** 1609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5楼1501室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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