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新型智慧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智能化弱电系统设备与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安装答疑补遗文件
大足区新型智慧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智能化弱电系统设备与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安装答疑补遗文件
大足区新型智慧城市综合管理中心
智能化弱电系统设备与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安装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将“大足区新型智慧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智能化弱电系统设备与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事宜补遗如下:
一、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2.4项中原表述为“本次招标的投标总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将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予以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的内容修改调整为: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将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予以公布,各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对应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
二、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附件A“废标情况一览表”中原表述为“各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的内容修改调整为:
“各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对应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
三、该项目投标总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7.83万元,各项产品(货物)的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随本补遗一并发出的附件资料《需求一览表和技术参数2020.10.12》。各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各项产品(货物)的单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对应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将该项目原于2020年09月21日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出的《需求一览表和技术参数2020.9.18》予以作废,该项目的“需求一览表和技术参数”以随本补遗一并发出的附件资料《需求一览表和技术参数2020.10.12》为准。
五、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述加盖“公章(鲜章)”均系指相应公章使用红色印泥(油)后所盖的印章,非红色复印章或红色打印章。
六、各投标人填报(承诺)的该项目各项质量保证期的期限,均不得短于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第四条“质量保证期”中规定的对应项质量保证期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投标予以处理。
七、该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调整为2020年10月29日10: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均调整为2020年10月29日11: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10月29日09:00时前(北京时间)。
附:需求一览表和技术参数2020.10.12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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