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宁波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和《2020-宁波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宁波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和《2020-宁波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农业机械化管理站、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农村事务办公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2020年宁波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和《2020年宁波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0日
2020年宁波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的关键之年。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国务院文件落实落地落细为主线,以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全面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机械化支撑。2020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
一、明确导向,精准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一)合理调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根据农业农村部意见,结合我市农机存量变化和农业生产发展需要,修订并完善我市2020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优先保证主要农作物生产所需机具,扩展生猪等主要畜禽养殖所需机具,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敞开补贴。继续对我市粮食生产重点机械实施市级累加补贴,开展标准化设施大棚建设等中央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补贴工作,有效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普惠性。计划新增各类机具2500台套以上。
(二)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购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评。严格执行农财两部相关规定,加强违规风险较高补贴机具的跟踪评估,完善机具核验的防范措施。实行补贴信息全程全面公开,实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全覆盖,确保受益对象公示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公开。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功能,提高补贴机具投档、补贴申领办理便利化水平。
二、积极引导,不断扩大示范创建覆盖面
(三)高质量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2020年围绕保数量、提质量、挖能量的目标,计划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1个,加快高效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全市创建率达到80%,并在此基础上,宁波市争创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积极探索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组织论证发布一批作物品种、种植制度、经营规模、装备技术等要素集成配套的区域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
(四)大力实施“机器换人”示范创建。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由水稻向其他主导产业拓展,创建浙江省农业主导产业“机器换人”示范县1个、农业“机器换人”示范乡镇3个、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8个。着力推进特色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结合各区县(市)优势农作物区域布局,开展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建设,重点开展食用菌、油菜、叶菜、梨等全程机械化项目建设。
三、精心培育,大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五)积极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抓好以股份制农机作业公司、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为代表的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培育,强化服务组织功能培育,不断推动我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加快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互联网+农机服务”等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的调研探索,积极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对原有的作业公司、区域中心、市级示范社进行提档升级,2020年拟新建1家农机作业公司、3家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9个市级示范农机合作社,并对9家农机合作社进行功能培育。积极开展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力争新创建5家省级示范农机专业社。
(六)精心组织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充分发挥农机服务在春耕、“双夏”、“秋收冬种”等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抢前抓早,确保农业生产有序推进。强化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和信息引导,促进机具、机手合理有序流动。做好作业进度统计和机具调度,保障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活动高质量、高效率进行。及时发送气象灾害等信息,抓好农机化生产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引导各地组建农机专家服务队,做好农忙时节技术指导及农闲时节机具维修养护等各项技术服务。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等物资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发文并下拨农机“三优一免”农用柴油指标,保证我市农机化生产作业的有序进行。
四、补齐短板,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机械化和农业设施化
(七)开展新型农机试验示范与推广。优化补贴产品范围和结构,提高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和指导性。重点对特色产业设施装备进行补贴,强化特色产业新机具试验与示范,提升蔬菜、瓜果、茶叶、食用菌、油菜、畜禽、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机械配套水平。强化农机与农艺、牧艺融合,加强与农技、加工、植保、种子、畜牧、渔业等部门联系和沟通,统筹协调解决特色产业机械化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品种、种植模式、养殖模式、初加工方式等宜机化,促进品种、栽培(养殖)、装备集成配套,产前产中产后机械化协调推进,新建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4个。
(八)抓好农机科技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和农机科技示范项目,强化对特色产业机械化关键环节新机械、新技术研究、攻关、试验和示范,2020年重点实施梨园水平棚架机械化栽培技术、有机抹茶加工关键环节机械化研究、田间遥控运秧植保一体机研发、种植园智能化监测控制系统推广运用、猪场和种鹅养殖场除臭设备引进示范等项目。积极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寻找“互联网+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推动农机化薄弱环节和技术创新示范推广。
五、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农机安全监管
(九)实施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出台《宁波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和限行禁入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对变型拖拉机提前淘汰的宣传和有关工作的落实,确保2020年完成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1300台。
(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以贯彻实施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新修改的《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为契机,大力宣传条例的相关内容,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各地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的作用,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对象(外省籍拖拉机)上路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十一)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抓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力争实现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全覆盖。2020年计划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1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1个。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十二)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提前报废更新,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积极做好报废补偿工作,及时将资金补偿到位,严格规范拖拉机报废回收拆解管理,坚决杜绝报废拖拉机继续上路行驶。
(十三)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落实全市上道路拖拉机年检“全城通办”。进一步梳理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机纳入免费实地检验的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大免费实地检验力度。继续做好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机保险的覆盖范围和机手参保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参保率,把惠农服务落到实处。积极探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考试区域化工作模式,推进农机驾驶培训管理方式转变。
2020年宁波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压紧压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机制,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逐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强化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手等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全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级要围绕备春耕、双夏、秋收冬种重要农时季节和重要活动、节假日、岁末年初关键时点等,深入农机作业重点区域,农机事故多发地段,农田、场院等场所,认真做好农机安全的指导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狠抓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不留盲区”。按照“四个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确保农机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变型拖拉机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驻农机警务室作用,坚持每周上路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酒后驾驶、闯红灯、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变型拖拉机实施道路禁(限)行措施,实现变型拖拉机禁(限)行区域零活动。适时出台《宁波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和限行禁入实施方案》,各地要积极行动,认真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引导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确保2020年完成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1300台,2021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存量变型拖拉机整体退出。同时加大外省籍变型拖拉机的监管力度,提前宣传动员离开我市辖区。
(三)大力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浙江省高耗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农机发〔2019〕6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提前报废更新,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积极做好报废补偿工作,及时将资金补偿到位,严格规范拖拉机报废回收拆解管理,坚决杜绝报废拖拉机继续上路行驶。
三、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
大力宣传推广“平安农机”示范典型经验,扎实开展年度“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提升“平安农机”创建质量,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全国示范县,省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支持,以提升群众对创建平安农机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着力点,把握共性、彰显特色,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实现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全覆盖的基础上,2020年计划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1个,争取实现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全覆盖,开展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回头看”,根据创建标准逐项对照落实,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不松懈、不退步。
四、推进农机监管改革创新
(一)严格规范农机监理行政许可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各地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机监理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保持省级农机监理业务系统与“一窗受理”平台或浙江政务网的数据无缝衔接。要认真贯彻落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及其配套的工作规范,严格规范全市各项农机监理许可事项。
(二)严格落实全市上道路拖拉机年检“全城通办”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落实“全城通办”事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全城通办”事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规范上道路拖拉机的年度检验工作,确保上道路拖拉机技术性能良好;要落实上道路拖拉机年检前的违法信息核查工作,督促机手及时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从讲政治高度扎扎实实做好“全城通办”事项,为机主提供快捷、方便、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强化源头管控,推进农机惠农服务
各地要狠抓源头管理,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驾驶证申领审核,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工作,进一步提升登记率、检验率和持证率。进一步梳理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机纳入免费实地检验的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大免费实地检验力度;继续做好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机保险的覆盖范围和机手参保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参保率,把惠农服务落到实处。结合实际,探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考试区域化工作模式,推进农机驾驶培训管理方式转变。
五、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以贯彻实施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新修改的《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为契机,创新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模式和理念,大力宣传条例的相关内容。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微信等手段,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因势利导,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农机年检、驾驶证审验等有利时机,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相应农时、各地特点创作一些宣传材料,提升宣传效果,并指导镇、村和农机生产经营主体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手、农机检修人员安全驾驶操作知识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要健全完善农机事故处理程序,规范开展农机事故受理、立案、勘查、处理、认定、复核等工作。创新农机事故统计方式方法,畅通农机事故报告渠道,抓好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逻辑性,坚持农机事故月报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今年市县要适时修订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并不定期针对事故接报、应急救援、现场勘查等重点环节进行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6月份组织参加全省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
各地要坚持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一起抓,做到两手都要硬,严格执行涉及农机安全领域的两个“一票否决制”,依法依规保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规范化运行,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业务培训经常化、规范化,积极组织参加省厅8月份举办的农机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班,不断提高监管队伍专业水平。要利用目前机构改革时机,完善充实农机安全监理队伍,进一步理清职能,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依法履行职责,打造一支勇担当、敢担责的农机安全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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