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关于苏州高新区智慧水务系统监理服务磋商公告(SZZJ2020-N-C-009)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关于苏州高新区智慧水务系统监理服务磋商公告(SZZJ2020-N-C-009)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智慧水务系统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3日9: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0-N-C-009。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智慧水务系统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6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苏州高新区智慧水务系统监理服务。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目标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1)项目目标


供应商须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项目建设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特点的管理方法,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技术培训和系统集成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的控制,对项目合同的执行、项目文档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按期、保质、高效、节约”的完成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


供应商在项目中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方的利益,保护投资、控制质量、确保进度,依据合同及设计方案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客观公正的对待承建方,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关系,以保障项目建设的圆满完成,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提供两年运维监理服务。



(2)采购内容


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原则,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具体采购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项目投资控制、项目变更控制、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项目安全管理、协调管理、标准规范体系控制、知识产权保护控制、系统初验、试运行阶段和竣工验收的控制、运维监理(服务期自苏州高新区智慧水务系统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两年)。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苏州大市范围内)。


(4)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12小时免费服务热线,无条件响应采购人在该项目上的时间安排,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驻场服务。


(5)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苏州高新区智慧水务系统项目验收通过且运维监理服务两年后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2020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系统后进行报名操作。


方式:市级、区级政府采购企业注册入库和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详见《政府采购CA办理指南》。


售价:无。


注:


1、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并根据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后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2、未依照本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政府采购CA办理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400-166-2366,****-********185*****817


(2)咨询QQ:********1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0年10月23日9:00时起至9: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3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1楼。


联系方式: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覃春丽。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俞吉、刘木兰。


电话:****-********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服务 水务系统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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