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购买居民身份证自助申请一体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阳市宏伟区政务服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W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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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购买居民身份证自助申请一体机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
预算金额: 143000.00
最高限价: 143000.00
采购需求: 1)工控级工业主板:I3双核CPU以上,8G内存,500G硬盘,1个千M网口,1个PCI槽。操作系统:WINDOWS 7或以上操作系统。
2)身份证阅读功能:非接触式二代证读写模块,无需驱动、即插即用,使用方便快捷,工作频率 13.56MHz,支持证卡符合《GA 450—200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电源采用USB接口供电,电压电流DC5V 300mA,读卡距离:0~5cm,支持USB接口。
3)拍照设备:单反相机一套,有效像素约1800万像素,传感器类型:CMOS,传感器尺寸APS画幅,高清摄像全高清,根据人脸识别自动定位高度,可以自动美化、裁剪并进行质量判断。带身高传感装置,照相机高度可自动调节,跟踪定位人脸高度。
4)指纹采集设备:采集十指指纹,采用经国家认证的居民身份证专用指纹采集设备,所用算法为公安部指纹登记指定算法。采用光学指纹采集器,符合公安部《GA/T 1011—2012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器标准》,指纹采集器需对干湿手指有很强的适应性,在手指蘸水时仍可正常进行指纹采集和比对,并符合辽宁省公安厅制证采集标准。
5)显示触摸一体屏:面板尺寸:不小于19英寸,面板亮度:250 cd/m2 (Typ.),点分辨率:1280*1024,对比度 1000/1(Typ.),MTBF 30000H,响应时间 5ms,电容屏:10点触摸,支持全屏幕手写输入。
6)签字板:显示板4.0寸彩色TFT LCD,对比度500:1,亮度250cd/m2,感应方式:电磁感应技术,精确度±0.5毫米,最大读取高度7mm,压感级数1024级,通讯接口:USB/串口。
7)纸币器:识别面额:人民币纸币20元、10元,入钞方式:单张纵向任意放钞,收钞速度:最快收钞速度2.5S, 识别率:≧96%,接口方式:RS232, 支持全面额纸币真伪鉴别和投币收费,方便全年龄段用户操作使用。也可实现微信等网上支付(网上缴费需要用户互联网支付平台支持)。
8)语音提示功能:各功能、各环节均有语音、图片、动画的提示,便于操作指引。可以进行语音提示,双声道输出,带物理音量调节。
9)采用大堂式一体机外形,机器体积不能过大,宽度不超过1500mm、深度不超过880mm、高度不超过2200mm,全钢机柜、不易变形,外观美观、大方,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双向门进入
10)机身整体采用模块化组装,方便设备运输进入门口较小的派出所。
11)机器与现场地面在同一平面,可以方便更换组件,便于轮椅进入。
12)提供连体的宽敞平稳座椅,方便群众进出和操作,自带落地式化妆镜,方便群众拍照前妆容整理。
13)回执打印:热敏打印机,高速USB接口打印,集成串口,超高速打印。
14)无间断电源:备式UPS电源;支持定时开关机;停电切换时间<15ms;供电时间>10分钟。
15)摄像头:实现具有上半身特写抓拍功能。用户采集指纹时,具备有高清上半身抓拍功能,对办证用户头部和指纹采集的指位清晰可见。
相关业务技术要求
要求实现自助拍摄二代证受理标准相片、选择办证种类、采集指纹、采集电子签名、采集现场人像,并完成二代证受理所有步骤,并实现与市级及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无缝链接,并实现与市级及省级指纹管理信息系统无缝链接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5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
地点: 宏伟区政府 317室
方式: 现场领取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宏伟区政府 318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宏伟区政府 318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
地 址:辽阳市宏伟区朝阳街14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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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阳市宏伟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阳市宏伟区健康路9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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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市宏伟支行
账户名称:辽阳市宏伟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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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子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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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阳市区县用户-宏伟区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