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数据中心(西山)机房专用设备集成及综合布线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地方税务局数据中心(西山)机房专用设备集成及综合布线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HBGP********9A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数据中心(西山)机房专用设备集成及综合布线工程(标段一)公开招标公告(9.7)
政府采购项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数据中心(西山)机房专用设备集成及综合布线工程(标段一)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9A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键 电话:0311-******** 张晴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传真****-********
招标文件制作人:段向辉 电话 ****-********
开标负责人:张永利 电话 ****-********
综合部(标书发售) 电话 ****-********
信息部(供应商资格确认)电话 ****-********
采购内容: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数据中心(西山)机房专用设备集成及综合布线工程(标段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
投标资格:1、投标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投标时提供投标方的集成资质证书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出具所投配电柜设备(不含柜体)、地板、桥架、铜缆、光缆、预端接光缆和电子配线架、监控系统(包括三维应用开发)的原产地证明。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方须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至少两份本企业自2009年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合同原件。合同原件必须双方盖骑缝章或每页双方盖章,否则合同不予认可。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20日(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2年10月16日8:30至9:00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6日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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