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叉车租赁供应商二次招标公告
仓储叉车租赁供应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廊坊市邮政物流分公司仓储项目叉车租赁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以ZCZB-2020-51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预算金额:36万元。 服务期限:一年 质量要求:1、达到国家该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与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要求;2、为业主提供合格、安全的租赁服务,并随时接受业主的检查、监督
2.2招标范围:直属胜芳支局叉车租赁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叉车租赁制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4至2020-10-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17室(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须持: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17室(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1-03 09:30,地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道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万里 | 联系人: | 郭俊燕 |
电话: | 电话: | 153*****976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czb2003@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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