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高速公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高速公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单位公务用车进行询价采购,因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挂网,特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鹤峰县高速公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高速公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单位公务用车进行询价采购,因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挂网,特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高速公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单位公务用车进行询价采购,因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挂网,特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9―017 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高速公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 三、项目内容: 1、货物清单:公务用车(越野车)1台,采购参数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采购设备数量、参数及技术要求。 2、采购范围:采购产品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 3、供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8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内容。 4、项目预算:25万元,超出此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无违背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2、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评标委员会或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在网站查询。(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为准)。 六、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提供货物(服务)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询价文件获取 1、公告时间:2020年10月 14日至2020年10月16日。 2、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的供应商自行下载询价文件。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专网(http://hf.eszggzy.cn/hfweb/),点击项目询价公告中的附件免费下载。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专网上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领取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应递交的文件及递交方式: (1)询价公告第五款第1、2条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 (3)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 2、递交时间:2020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9:30分。 3、递交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号开标厅(鹤峰县容美镇溇水大道88号)。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上午9:30分,逾时恕不受理。供应商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询价,则视为同意并接受询价公告中的所有条款;不完全响应询价公告“八、响应文件的递交”规定的供应商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十一、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二、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见附件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购置成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专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采购中心 张女士 电话:****-******* 鹤峰县高速公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伍女士电话:****-*******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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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供应商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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