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饮用水源(龙华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赣州市南康区重点饮用水流域(龙华、浮石、横市)水污染防治(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重新招标)
赣州市饮用水源(龙华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赣州市南康区重点饮用水流域(龙华、浮石、横市)水污染防治(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重新招标)
[2020-10-13]
[南康区][非网招]赣州市饮用水源(龙华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赣州市南康区重点饮用水流域(龙华、浮石、横市)水污染防治(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赣州市饮用水源(龙华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赣州市南康区重点饮用水流域(龙华、浮石、横市)水污染防治(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龙华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赣州市南康区。
2.2招标范围:
赣州市饮用水源(龙华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赣州市南康区重点饮用水流域水污染防治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方案修改)、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技术服务】、采购【包括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含工艺设备(和工业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包括本工程相关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3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①赣州市饮用水源(龙华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1168.78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007.02万元(主要包括建安费和预备费),设计费2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39.86万元。资金来源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本项目招标限价1028.92万元,本项目工程费和设计费经南康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核下浮后的最终决算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审核价。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1)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1座15t/d人工湿地, 1座20t/d人工湿地,2座30t/d人工湿地,1座80t/d人工湿地,建设家庭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0座,配套管网及湿地尾水排放管网。
2)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消减工程。在南康区龙华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修生态沟渠,生态塘3口,种植植物等。
3)实施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在南康区龙华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水源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水源保护宣传牌和双波型防撞防护栏等。
②赣州市南康区重点饮用水流域(龙华、浮石、横市)水污染防治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1142.61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002.44万元(主要包括建安费和预备费),设计费21.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18.3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本项目招标限价1024.27万元,工程费和设计费经南康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核下浮后的最终决算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审核价。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1)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1座20t/d人工湿地, 1座25t/d人工湿地,配套建设主、支管及入户支管等。
2)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消减工程。在浮石乡新建生态沟渠、生态池塘,种植植物。
3)实施龙华水厂二级保护区进行规范化整治,沿江建设截水沟等。
4)实施生态池塘整治工程,在横市镇实施生态池塘整治,进行清淤,修建污水沟渠、堡坎等。
2.4计划总工期:25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6.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02-2019)一级标准。
2.6.3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水电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实力;
3.2.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3.3.1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以上人员开标之日前6个月(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办理或缴纳社保费用(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注:若因工作单位变更,社保缴纳时间不满足连续六个月的要求,以注册证书变更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基本养老保险)部门查询网址,开标现场查询不合格的,以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附本人身份证;
3.3.2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开标之日前6个月(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办理或缴纳社保费用(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开标现场查询不合格的,以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建筑施工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无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问题。
3.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7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各项资质,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主体,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注:(1)联合体中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联合体中指出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并提供一份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9其他要求
3.9.1 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3.9.2 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材料,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报建设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3.9.3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区扫黑办举报电话:****-*******,举报邮箱:nkqshb@163.com。
3.9.4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1月0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9.其他事项
9.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该网站。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市南康区龙华乡人民政府
地址: 赣州市南康区龙华乡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舒元鑫
联系方式:150*****7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滨江豪园A栋1单元501室
联系人 : 杨先生
联系方式:176*****565
招标监督单位: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
受理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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