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宁德段防水材料招标公告
京台高速公路宁德段防水材料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京台高速公路宁德段防水材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京台高速公路宁德段高速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已招标确定。本项目防水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2.1.1京台高速公路宁德市境建瓯至闽侯土建工程A1标段,起点位于南平、宁德两市交界处的黄坑隧道内,终点位于古田县凤都镇溪头村,设互通式立交与县道X916相接;线路经凤都镇林场、碗厂村、溪坪村和溪头村,路线沿山坡布线,全长6.479公里。合同总造价3.8亿元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防水材料(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合格投标人具有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在近3年国家高速公路、铁路及重点项目中有过供应业绩,应有良好的信誉,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5)投标人须满足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文件要求,参考闽高路工[2011]398号、闽高路工[2011]144号和闽高路工[2012]4号等相关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2年 9 月 7 日至2012年 9 月 11 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A11栋22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者我公司直接发电子版给你单位,但贵单位必须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补交每包件500元的招标文件费,否则投标书不予接收,即投标无效。
4.2 按包件售招标文件(按包件投标),每份售价见附表1,售后不退。投标人须以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 9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 14 时 00 分止,开标、唱标开始时间为2012年 9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5.2开标地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A11栋22层)。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汇入所投包件对应招标人的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6. 招标方式及公告媒介
6.1本次物资招标面向工程材料市场,公司所属项目、机关、个人均可推荐材料供应商参加投标,并在公司机关及项目公告栏公示;所有参与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设置的各项招标条款。
6.2本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均需到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登记注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A11栋22层
联 系 人:武剑青137*****108 ,姜川186*****300 ,栾习波139*****593
传 真:****-*******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012 年9月7日
附表1:
京台高速公路宁德段防水材料物资招标采购情况表
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招标项目 | 招标人 | 售招标文件单价(元) |
1 | 防水材料 | FS-01 | m2 | 161766.3 | 10 | 京台高速公路宁德段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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