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车间成型机组集中制冷设备招标公告

物流车间成型机组集中制冷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卷烟厂物流车间成型机组集中制冷设备购置项目的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卷烟厂物流车间成型机组集中制冷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物流车间成型机组集中制冷设备购置项目;
2.2交货及安装地点:新疆卷烟厂厂区东南部分“Ⅲ”区域。
2.3完工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竣工验收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并投入运行。
2.4项目质保期:一年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采购-施工(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范围包括新疆卷烟厂物流车间成型机组集中制冷设备PC总承包项目初步说明书中包含的所有内容,采购一套集中制冷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对原有制冷设备进行拆除,采购1台滤棒成型机专用双系统变频风冷冷水机组(制冷系统1用1备),变频风冷冷水机组自身可实现水温的精准恒定控制,以及完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具体数量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标段划分:划分为 / 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
3.1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人对招标货物要求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厂家证明文件);
1)资质要求:
[设备]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人对招标货物要求的制造商,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1)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2)制造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注:
[安装]须同时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财务要求:
a)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年报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业绩: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d)近三年内投标人无履行供货合同相关诉讼仲裁的败诉情形;
e)近三年内投标人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f)未纳入新疆卷烟厂或上级部门《不良供应商名录》。
5)其他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3日起至2020年10月19日止,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完成报名;
4.2报名时需填报招标公告附件1、附件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文件时间自2020年10月13日起至2020年10月19日止,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招标公告附件1和招标公告附件2的资料。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招标公告附件2以及附件1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xl66@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向黎(电话:181*****7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
(3)报名和购买资料时候需提交报名相关资料,一般为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与附件一、附件二。
5.3成功支付的投标人,亦可与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联系,以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纸质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4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会议室。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联 系 人:褚晓峰
联系电话:156*****622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向黎、周梦娇
联 系 电 话:181*****799181*****273
传 真:****-*******
邮 箱:gxxj_xl66@163.com
接受标书款的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0534(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
保证金账号:********9059(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招标公告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报名新疆卷烟厂物流车间成型机组集中制冷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GXTC-C-*******),签署澄清、回执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正面

反面

委托代理人

正面

反面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 字)

委托代理人:(签 字)

年 月日


招标公告附件2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单位公章)

成立日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资质类型

资质等级

主营业务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银行账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集中制冷 成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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