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楼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盐龙置业有限公司综合楼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盐城盐龙置业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已经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都发改基[2010]36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盐城盐龙置业有限公司综合楼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报名及投标。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咨询电话:****-********)。
4、工程概况
⑴ 工程名称:盐城盐龙置业有限公司综合楼景观绿化工程。
⑵ 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西区境内,世纪大道和振兴路交叉口东北侧。
⑶ 项目规模:盐城盐龙置业有限公司综合楼为框剪结构、地上19层、地下1层、裙房为4层,总建筑面积约46350㎡,综合楼景观绿化工程造价约1700万元。
⑷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⑸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其中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绿化养护期为2年)。
⑹ 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0月 2 日。
5、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盐城盐龙置业有限公司综合楼室外广场、道路、地下管网及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⑶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⑷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含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⑸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诚信保证金等。
⑹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⑺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7、本工程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8、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具体详见附件)。
9、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 9 月 7 日 16:30 时至2012年 9 月 14 日 17:30 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 9 月 7 日 16:30 时至2012年 9 月 17 日 17:30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
10、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2133,联系电话:****-********),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须凭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除外)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标人的诚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工程设计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中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所有项目完成后,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待通过图审后予以退还。
未交诚信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1、投标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同时所缴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3、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4、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
联系人:徐大海 联系人:顾祥军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盐城市盐都区西区鹿鸣路1572号 地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6室
网址:http://www.jsrhzh.com

盐城盐龙置业有限公司综合楼景观绿化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三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原件为准:
(1)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4)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含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少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招标最低控制价向上自低到高选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投标报价者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除绿化苗木部分外的市政、安装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将对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市政、安装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市政、安装工程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市政、安装工程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1分。
市政、安装工程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市政、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相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绿化工程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清单项目的顺序、苗木名称、苗木规格、备注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3.6、绿化工程如投标文件中出现工程数量与综合单价相乘不等于合价的或合价之和不等于投标总价的,每有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3.7、绿化工程每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进行评定,评审得分区间为19~20分,以 0.1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⑨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道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
六、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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