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兴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协兴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协兴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协兴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协经旅发(2020)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园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发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协兴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协经旅发(2020)1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单位是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协兴园区协兴镇清平街41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原址新建园舍3196平方米、活动场地1543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等。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所载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境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对经国务院同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地区,相应资质被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2017年至今已完成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建筑业企业不得随意更换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应当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员信息变更手续。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在办理信息登记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和人员,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处理,并列入重点监督企业名单,对其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10月20日23时59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凭企业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未有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的,请到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后领取。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6日09时30分(见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实行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http://ggzy.guang-an.gov.cn/(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签名后按程序完成确认上传,打印并保存“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未按要求上传、上传文件无法读取或逾期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
5.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发展局 | 招标代理单位: | 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协兴镇清平街41号 | 地 址: |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安公路398号观景苑1栋1层8号 |
邮 编: | 638003 | 邮 编: | 610000 |
联 系 人: | 朱老师 | 联 系 人: | 赵先生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传真:
标签: 幼儿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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