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红原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11】16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原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加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人为红原县水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川发改农经【2011】160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
********01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坝州红原县。
2.2规模:解决2.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
2.4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2009年以来(含2009年)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原县水务局(红原县邛溪镇崇塘巷5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原县水务局
地 址:红原县邛溪镇崇塘巷5号
邮 编:624600
联系人:文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97号1栋15楼1501号、1502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 182*****636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