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1号、4号楼弱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1号、4号楼弱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龙游县公安局1号、4号楼弱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已由龙发改中[2012]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游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弱电工程投资额约300万元,工期要求:配合1号、4号楼装修工程施工进度。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1号、4号楼弱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评标: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招投标中心电子评标辅助系统采用杭州品茗公司软件,评标软件技术服务费200元/份。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地址:荣昌广场西侧便民大楼三楼320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12年9月9日至2012年9月14日 16:00 时凭投标保证金收款票据及《龙游县招投标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到234室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接受),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图纸押金2000元,逾期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年9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龙游县荣昌广场西侧便民综合大楼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龙游县公安局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俊 电话:186*****122

龙游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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