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枢纽片区及外围路网数字道路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实施招标公告

高铁站枢纽片区及外围路网数字道路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实施招标公告

雄安高铁站枢纽片区及外围路网数字道路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实施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高铁站枢纽片区及外围路网数字道路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实施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雄安高铁站枢纽片区及外围路网数字道路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方案(附投资概算)的批复【雄改发信息[202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雄安高铁站枢纽片区及外围路网数字道路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任务是完成K1快速路(一期)以及西侧干路(除N1部分)的相关数字化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以及N1(K1-E1)、N9(K1-昝白公路)、E3(N1~N9)、E4(N1-N10)、E5(N1~N9)RSU部署与组网建设。 本工程建设内容与道路本体同步设计,管道资源、电力、灯杆均不在本工程建设范围,管道资源、电力、灯杆均共享建设。 工期要求: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具备试运行条件。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雄安高铁站枢纽片区及外围路网数字道路智能化项目(一期),包括完成本项目深化设计,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材料、软件、系统集成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设备、系统运维及缺陷责任期(3年)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方)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智能交通系统实施或智能交通系统设备供货(所占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业绩。注:本项目智能交通系统是指包括支撑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违法监测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事件检测、交通诱导系统、卡口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事件检测、违停抓拍、雷达、LTE-V专网、边缘计算和应用平台接入、网络安全等其中一个或几个系统。
3.1.3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5其他要求:核心设备【多功能枪机、多功能球机(枪球一体机)】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4)、(5)项要求;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4 00:00至2020-10-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04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700号19楼1946室
邮编:

0717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戴岩

联系人:吕超、王雪纯、吴迪
电话:

****-*******

电话:********591/0592/059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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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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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xiongan@cntcitc.com.cn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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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智能化 数字 高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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