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新附属楼弱电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地方税务局新附属楼弱电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远达招[2012]第N-009号
开标时间:2012-09-2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福安市地方税务局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地方税务局新附属楼弱电系统建设工程,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福安市地税局新附属楼装修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安发改[2012]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安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局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安市地方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新华南路1号地税局东北侧;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为801394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2.6.1. 咨询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6.2. 设计单位:福建昆仑科技有限公司。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 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栋B207-215室)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如需要) ,售后不退。(依据安建[2011]343号文,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前;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伍仟元人民币。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4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 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栋B207-215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且必须参加开标会),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安市地方税务局;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1号,邮编:355000;联系电话:****-*******;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荣华楼G幢308室,邮编:352100;电话:****-*******,传真:****-*******;联系人:黄小姐。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公司福安支行;开户名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帐 号:132*****010*******。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楼;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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