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四个乡镇(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华宁县四个乡镇(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08
华宁县四个乡镇(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宁县通红甸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华宁县四所乡镇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二、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华宁县四个乡镇(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GBHN【2020】75号
采购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见下表:采购救护车4辆;
序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
1 | 颜色 | 白/红(或蓝) | |
2 | 发动机工作方式 | 直列、四缸、增压中冷、缸内直喷 | |
3★ | 燃料种类 | 柴油 | |
4 | 排量(ml)/功率(kw) | ≥1998/ 90 | |
5★ | 排放标准 | 国六 | |
6★ | 外形尺寸(mm) | 长≥5341, 宽≥2032 ,高≤2500 | |
7 | 舱内尺寸(mm) | ≥2600×1720×1710(长×宽×高) | |
8 | 钢板弹簧片数 | -/2 | |
9 | 轮胎数 | 4 | |
10 | 215/75R16LT | ||
11 | 轮距(前/后)(mm) | 1736/1720 | |
12★ | 轴距(mm) | 3300 | |
13 | 轴荷(kg) | - | |
14 | 轴数 | 2 | |
15 | 转向型式 | 液压助力 | |
16 | 总质量(kg) | 3510 | |
17 | 整备质量(kg) | ≤2570 | |
18 |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人) | 6-8 | |
19 | 接近角/离去角 | 20/25 | |
20 | 悬挂型式 | 前麦费逊式独立悬架,后钢板非独立悬挂 | |
21 | 最高车速(km/h) | 156 | |
22★ | 变速器 | 5个前进档、1个倒档 | |
23 | 燃油箱容量(L) | 80 | |
24 | ABS刹车系统 | 1套 | |
25 | 中控门锁 | 1套 | |
26 | 驾驶室电动门窗 | 1套 | |
27 | 驾驶座安全气囊 | 1套 | |
28 | 遥控钥匙 | 1套 | |
29 | 驾驶室冷暖系统 | 1套 | |
30 | 同色保险杆 | 1套 | |
31 | 驾驶室三座椅 | 1套 | |
32★ | 后门双开 | 1套 | |
33 | 侧门脚踏板 | 1套 |
交货时间: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调试完毕交由采购人正常使用;
交货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资金来源:疫情防控资金;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通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资金、生产范围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标段货物同时投标。
(4)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有明确的医疗车辆或救护车辆生产或销售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凭企业数字证书(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截图(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2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及下列资料到华宁县泉乡新城1011栋三楼报名:
(1)营业执照和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报名经办人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
(4)供应商办理本项目报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5)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加盖单位鲜章
4.3磋商文件每包每套售价¥600.00元(大写: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将采用电子评审,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1正1副)(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2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供应商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09时0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投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现场递交时间:2020年10 月23日08:30 ~09:00 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投标开标现场。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3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宁县华溪卫生院
联系人:闵医生
联系电话:187*****70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1011栋三楼
联系人:普工
电话:133*****799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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