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龙保片区分指挥部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嵩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龙保片区分指挥部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嵩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龙保片区分指挥部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嵩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龙保片区分指挥部选聘法律服务机构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自筹,发包人为嵩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龙保片区分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择成交竞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嵩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龙保片区分指挥部选聘法律服务机构,依照发包人对指挥部法律服务工作的安排与部署,进行为期二年的法律顾问及法律服务,项目预算25万元/年。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至本项目工作结束为止(合同一年一签)。
2.3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
2.4磋商范围:为嵩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龙保片区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详见第六章 工作内容及要求。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
3.4信誉要求: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在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业绩,律师事务所无不良执业记录;
3.5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业绩要求:最近三年(2017-至今)须至少有为一家政府部门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
3.7拟派人员不少于三人,均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五年以上,拟派人员不能更换;
3.8若分所参与投标,应提供分所的业绩,总所的业绩不予认可;
3.9若竞标人为分所的,分所参与竞标时,提供总所授权文件(一个总所只能授权一个分所参与);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竞标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万派中心12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本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万派中心12楼。
6.2本次磋商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加磋商。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发包人:嵩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龙保片区分指挥部
地址:嵩明县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环路8号)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3*****110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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