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塘街道石湖幼儿园新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横塘街道石湖幼儿园新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横塘街道石湖幼儿园新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塘街道石湖幼儿园新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9】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横塘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横塘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新丰村委会以北,吴越路以西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1180万元,装修面积约6835平方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003001

横塘街道石湖幼儿园新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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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详见7.其它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10月14日9:002020年10月19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6日 09时4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3.1;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详见3.1;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类似工程以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和厂房类似业绩除外),质量为合格,近三年指2017年10月至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准,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注:其中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备注: 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年07月至2020年09月)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单位须按资审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详见资审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4、按照苏住建建(2019)50号文第三条“落实招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权”的规定,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的,招标人自主决策从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入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等于7家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小于7家时,则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现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 五、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六、本项目不接受苏清办[2019]3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苏清办﹝2020﹞2号(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中的企业参与投标。 七、本次招标执行《2020年春节前高新区建筑领域清欠通报》苏高新住建通[2020]3号文,拒绝被通报批评且暂停在高新区承揽业务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参与本次投标。 八、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19)50号文,招投标失信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的扣分标准以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关于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最新文件为准。 九、本工程不接受企业最新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因拖欠民工工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批评的企业投标,时间以通报发文日期为准。 十、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安码”管理的通知》 十一、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信息归集系统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信息归集。 十二、本项目对资审合格单位进行定性加定量评审,招标人采用票决法从中择优选7家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评审因素包括:定量评审:企业综合考评、企业获奖;定性评审:通过企业综合实力、信誉、企业以往履约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 十三、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经发项(2019)29号、苏高新发改项(2018)1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以此为准) 十四、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以此为准) 十五、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重发公告)(以此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横塘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高新区

地 址:

苏州高新区邓蔚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8楼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程建清

联 系 人:

沈华英、张玲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wuzhiyuan@jocsz.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工程 室内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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