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质量监理招标公告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质量监理招标公告

鄄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质量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dyzbjn-2012-0905)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受菏泽市鄄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鄄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质量监理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鄄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质量监理项目”已经“菏国土资发[2011]147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鄄城县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鄄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2.2建设地点:菏泽市鄄城县境内。

2.3招标范围:鄄城县辖区内县驻地建成区以外所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2.4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标段和项目实施全程质量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及作业限额必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应具有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格或虽不具备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格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果中标一定选择经招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土地代理机构参与工作。

3.3、投标人必须是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调查机构。

3.4、投标人根据其相应资质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壹个标段。

3.5、拥有从事数字摄影测量和属性数据调查必须具备的人员数量、技术水平及设备要求等。

3.6监理标段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具有监理资格的资质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时间地点等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红色)的复印件二份。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企业资质证书;

4.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4法人到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4.5税务登记证;

4.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4.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上述资料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在鄄城县第一大酒店(原政府政府招待所)7311房间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逾期不再受理。

5、联系发式

招标人:鄄城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鄄城县人民路西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217号九城尚都写字楼B座11层1116室

联系人:孟经理 联系电话: ****-******** 151*****228

传真:****-******** 电子邮箱:sddyzbjn2012@163.com   

2012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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