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金洲小学新建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高新区金洲小学新建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高新区金洲小学新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 ||
项目编号 | A**************** | 招标人 | 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分类 | 建设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高新区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2020-430100-83-01-004024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金洲小学新建项目已由长沙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20】410号文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区金洲小学新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2.2建设地点:长沙高新区银杏路与杨梅塘路交汇处西南角;
2.3项目概况:项目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按净用地面积乘以容积率暂估),拟建设1所完全小学,办学规模为42个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2.4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额约17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2.6勘察、设计周期:设计总工期50日历天。
(1)方案设计阶段(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中标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取得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咨询报告、初步设计批复和概算批复);
(3)勘察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
2.7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项目设计包含项目场地边界边坡及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绿建咨询(二星),规划用地范围内规划总图专业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含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可研编制,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咨询报告编制;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弱电监控、钢网架(如有)、幕墙(如有)、海绵城市、舞台声光电、智能化、暖通空调,装饰装修(含功能室、报告厅及其他重要场所、公共区域的精装修)、电梯、(直饮水、太阳能、门窗、抗震支架)、消防、人防、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室外运动场地、室外道路、消防扑救面、体育设施、交通设施、景观园林绿化、亮化、厨房设备、导视系统等的初步设计,及场平土方、基坑土方、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以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合同范围内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后续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后续可能发生的上述工作内容需要变更情况下的配合;以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和对其进行审核时的配合。(初步设计文本内容需达到各项子工程能基本编制工程清单,明确材料的材质、规格和工程量,设备的参数和工程量。)
(2)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初勘钻孔深度必须达到详勘要求),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3入围业绩条件:
(1)设计入围业绩条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方)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须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可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原件作为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为准,若以上材料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信息时,须另外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否则业主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2)勘察入围业绩条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勘察方)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须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勘察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须体现建筑面积,如不能体现业绩建筑面积可用初步设计批复等其他材料为补充资料),勘察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为准,若以上材料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信息时,须另外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否则业主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3.4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建筑或地勘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其中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设计人员、勘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疫情期间投标单位可不提供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要求,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3.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3.7.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被列入省、市及长沙高新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被禁止投标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0月1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10月18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CSGCTF格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10.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科技金融大厦21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芯城科技园5栋5楼502室
联系人:陈小姐、李小姐
12、本项目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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