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2020年生物与制药学院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三峡大学2020年生物与制药学院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三峡大学人才专项经费(总有机碳分析仪),拟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现将有关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人才专项经费(总有机碳分析仪)

二、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名称、数量、具体技术指标、功能需求及预算

产品名称:总有机碳分析仪
数量:1套
预算金额:39万元
一、主要配置
序号配置项目数量
1总有机碳/总氮分析仪主机1台
2专用分析软件1套
3仪器安装起始包1个
4石英棉1包
5高温垫片1包
6催化剂1包
7过滤器1个
8小过滤器1个
9卤素吸附填充物1包
10自动进样器1套
11品牌计算机/HP激光打印机1套
12高纯氧气1瓶
二、技术性能
2.1该仪器必须能够进行总碳、总有机碳、总无机碳和总氮的定量分析,适用于制药用水、超纯水、自来水、地表水、污水、废水、海水、发酵液体等以及经过前处理的植物、土壤样品分析。包括下列单元:高温催化燃烧单元、NDIR检测器系统、电子气路控制系统、软件及计算机控制系统。
2.2高温催化燃烧单元
#2.2.1燃烧温度:液体:950℃,最高温度1000℃
2.2.2升温速率:从室温到950?C,少于15分钟
2.3检测器系统
2.3.1TOC: 非色散红外检测器,TN: 电化学检测器
2.3.2测量范围: 液体:TOC: 0 mg/l~30000 mg/l,检出限4ppb;N: 0 -1000 mg/L,检出限50ppb;
#2.3.3在500ppb检测范围内必须可实现同一浓度不同体积绘制标准曲线,并提供实验报告,可作为验收指标。
#2.3.4可同时分析TOC 和总氮,要求一次进样同时得到结果(需提供原厂技术证明文件)
# 2.3.5总氮模块必须采用固态电化学检测器
2.4 电子气路控制系统
2.4.1具有Vita技术可以补偿气流流速引起的变化
#2.4.2采用免维护的Peliter电子干燥装置,非化学干燥方式
2.5软件系统
2.5.1推荐使用中文或英文Win 7以上系统;
#2.5.2 操作软件必须为全中文界面 (提供中文软件截图)
2.6自动进样器
#2.6.1所有样品位带自动搅拌功能,搅拌速度10级可调。
三、售后技术与服务
3.1 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
3.1.1在接到用户通知后一周内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仪器的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3.1.2安装调试过程中,工程师有义务对用户讲解仪器的操作及注意事项,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工程师须认真给予正确完整的讲解和回答
3.2 维修响应时间
卖方对用户的服务要求应在2小时内响应;需要在现场进行维修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仪器现场;一般问题应在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卖方应赔偿用户的相应损失
3.3人员培训
3.3.1仪器生产厂家在其中国实验室为用户提供两名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达到能独立、熟练操作的程度,培训时间应不少于5天
3.3.2生产厂家须国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具体技术工程师人员联系方式及证书,以便于后期方便快捷的技术服务
3.4 质保期12个月

三、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政策依据

总有机碳分析仪主要用于测定地表水、污水等各类环境样品中的总有机碳/总氮含量,评价污染程度是环境方面科研中较为重要的分析手段之一。同时学科老师的科学实验研究中需要经常检测分析植物、土壤样品的有机碳、氮,可溶性碳、氮、土壤微生物量碳、氮等含量,用量大,使用次数多。
目前国产仪器与进口仪器存在较大差异:国产仪器燃烧温度较低,对于高盐样品、地表水、土壤浸提液等环境样品,不能充分燃烧,造成分析结果不准确,灵敏度低。国产仪器采用普通非色散红外检测器,容易受酸、碱腐蚀,直接影响仪器使用寿命和稳定性,后期维护成本较高。目前,我们重点在于地表水、废水、污水等环境样品的分析,需要高灵敏度、耐高基体的仪器。
国内的总有机碳分析仪在检测限、测定精度和稳定性的表现远逊于进口的流动分析仪,且国内和国际期刊对国产总有机碳分析仪的认可度很低,特别是一些高档次的期刊,考虑到学生和教师使用该仪器开展科研的实际需求,进口的总有机碳分析仪是非常必要的选择。

四、专家论证的意见

1. 拟采购的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三条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二、三的认定办法。
2. 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产品。
3. 进口总有机碳分析仪检出限好、耐高盐、碳氮同时出结果,自动化程度较高,仪器稳定性和灵敏度很有优势。
4. 论证意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家名单

刘占锋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博士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赵杰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博士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
吴建平云南大学博士教授云南大学
张卫信河南大学博士教授河南大学
郭锦贵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本科专职律师广东省司法厅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

供应商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峡大学

地址:湖北宜昌大学路8号

联系人姓名:沈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机构: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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