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汕头支队制作灯箱、橱窗、宣传栏项目招标公告
武警汕头支队制作灯箱、橱窗、宣传栏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汕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武警汕头支队制作灯箱、橱窗、宣传栏项目(项目编号:STT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STTC********。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警汕头支队制作灯箱、橱窗、宣传栏项目。
三、最高投标限价(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四、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服务企业;
2、企业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3、查询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由投标供应商(或谈判供应商)自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承诺无不良行为处罚记录(或不在处罚禁止期限内情况说明)并盖本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或谈判响应文件)必审项。评委对该项资料进行审核。
查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及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1)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近三年来生效的涉及行贿方面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信息。
(2)“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受罚黑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是否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请投标人报名时带齐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上述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0年10月2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11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2日上午10: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1103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11月02日上午10: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1103
十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十五、有关联系事项:
1、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汕头支队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
电话:****-********;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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