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培旭澄招标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江川路街道环卫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车辆维修、保养的经营范围;(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川路街道环卫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z9724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环卫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内容包含江川环卫车队28辆年度常用各类清运车辆(3-8吨级生活垃圾压缩车9辆、湿垃圾车4辆、拉臂车5辆、餐厨车8辆、粪车1辆、桶装车1辆)的维修保养和定期年检等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除大修及车辆保险外的全部车辆服务项目)及28辆环卫作业车辆全年补胎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5、交付地址:江川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9、最高限价:170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1、项目联系人:何妍
12、电话:177*****210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10-14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21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注:(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被授权代表人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009号祥鹿大厦908室现场进行验证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公告期内每天9:30~11:30; 13:00~16:00。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14 17:00:00至2020-10-21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的操作流程步骤,本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16206*5。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1-04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1-04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009号祥鹿大厦905室-909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纸质文件)并密封,且粘贴印有2020-11-04 10:00:00前不可启封的封条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2)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无线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已完成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工作,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另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五份(一正四副)。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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