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胡家堡村农家乐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胡家堡村农家乐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胡家堡村农家乐一期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灵发改发【2020】2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郝家桥镇胡家堡村;

2.2标段划分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农家乐庭院建筑面积为307平方米,附属配套实施安装PE-RTDe20*2.0耐热聚乙烯管1617m、分集水器23套、热镀锌钢管242m等采暖工程,安装插座49个、开关23个、总等电位箱1套、配电箱10套等电气工程,安装HDPE管73m、地漏7个、PP-R管193m等给排水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承诺书。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不得投标(银住建发【2016】402 号文件)。

3.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 年 02 月 22 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 15 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址 http://jzpt.ycsjjt.com/info/1028/25328.htm)。根据国发【2014】20 号和最高法释【2013】17 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2019 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 www.court.gov.cn 查看)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则谢绝投标。

3.7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方可参加。(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20年10 月15日至 2020年10 月21 日,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持本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代理公司处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至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与正源街交叉口和信创展中心10楼 )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至 2020年10 月21 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11 月04日14时30分,地点为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信息的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132*****00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君彪

电话: ****-*******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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