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维保服务 招标公告
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维保服务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维保服务合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SH03-FW45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维保服务合同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中石油储备油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检维修费用,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目前广西石化公司各类在线分析仪表407台(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EMS)26套,主要分析品种:油品类(汽柴油、航煤、芳烃)、化工类(聚丙烯、硫磺)、气体类(烯烃、烷烃、氢气、氧气、硫化氢、二氧化硫、干气、燃料气、排放气等)、水质类(化学水、污水等);辅助设施包括:取样系统、样品处理系统、与机柜间连接电缆及接线箱接线端子、分析小屋及小屋内成套设备等。
分析类仪表80%以上为国外进口或国内合资产品,设备结构复杂,技术含量高,价格昂贵,保养、维护、维修难度大,维保人员素质要求高,其投入运行后为装置生产提供过程物料品质、产品质量、排放指标等重要参数,其运行精度、稳定性直接关系到公司生产运行质量。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广西石化公司所有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保养、维护、维修工作。在线分析仪402台(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6套。具体分析类仪表数量及类型:
项目 |
类型 |
数量 |
在线分析仪表 |
干点分析仪、馏程分析仪、冰点分析仪、气体密度分析仪、氧化锆分析仪、微量水分析仪、烟气分析仪、氧含量分析仪、溶解氧分析仪、PH分析仪、电导率分析仪、水中油分析仪、密度计、烟气粉尘分析仪、色谱分析仪、激光颗粒分析仪、氨逃逸分析仪、氢烃分析仪、氢含量分析仪、便携式氧分析仪、微量氧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CH4分析仪、COD分析仪、闪点分析仪、循环氢H2S 浓度、氨氮分析仪、制硫尾气硫比值、净化尾气羰基硫H2S、COS、燃料气组成色谱分析仪、NH4-N分析仪、浊度分析仪、余氯分析仪、ORP分析仪、电导率、臭氧分析仪、氨氮分析仪、烃含量分析仪、Na分析仪、PO4分析仪、SiO2分析仪、总碳烃分析仪、碱度计、酸度计、凝液混床硅含量分析仪、汽油调合分析仪、柴油调合分析仪、VOC油气回收分析系统等及辅助设施。 |
395台(套)(详见附件台账)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EMS) |
CEMS及辅助设施。 |
26套(详见附件台账) |
420库区分析类仪表 |
COD分析仪、PH分析仪、水中油分析仪、溶解氧分析仪、PH分析仪、水中油分析仪 |
7台(详见附件台账) |
招标范围的特别说明:
列表包含了广西石化公司在用的分析类仪表主要类型,也是各大石化企业通用类型,数量以列表为准,实际工作中因生产工艺流程变化,在线分析仪表数量增减3%以内,维保费用不变,增减3%以上双方协商按比例增减维保费用。广西石化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EMS)现在在用11套,2020年底准备再安装投用15套,投标人报出投标总价时,需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EMS)分项单套报价,以方便结算。因工艺原因或环境监测需求,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EMS)有增减则按套数及单套价格增减维保费用。420库区分析类仪表维保共7台,投标人报出投标总价时,需另外报价。大部分在线分析仪表安装在正常高度内,部分取样点在高处,维护时需搭脚手架。部分加热炉分析表安装在加热炉高点位置,有维修平台及步梯。部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EMS)监测点安装高度超过40米,有维修平台及斜梯。少量的在线分析仪表安装在广西石化公司油品库区,最远油品库区420库(分析类仪表数量7台)及码头库区(分析类仪表数量6台、套)与广西石化主厂区相距约20公里左右。个别装置临时停工期间,维保费计费按装置内分析仪表占总分析仪表数量比例核算,按以下原则执行:在停产30天(包括30天)以内的,本装置在线分析仪表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EMS)运行维护、保运费用按装置正常运行计取,停产30以上的,按正常运行维护、保运费用的30%计取。在装置临时停工期间,维保单位要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正常的保养和维护,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问题由维保单位负责修理和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维保单位负担。在广西石化公司全厂停工大检修期间,维保单位应正常对全厂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维修,全面进行标定、吹扫、检修,期间费用按广西石化公司停工大检修统一规定执行。在线分析仪表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EMS)维保界面划分:现场机柜间外接信号第一道端子排到装置现场在线分析仪表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EMS)的电缆、接线箱、接线端子、保护套管、走线槽;在线分析仪表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EMS)本体及配套辅助设施;分析小屋及分析小屋内辅助设备(空调除外);从工艺管道取样阀后(取样阀除外)至表体间的管线、阀门、样品处理系统、保温伴热,上述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属于维保单位维保范围,即本次维保招标范围。10、技改技措新增分析仪表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EMS)安装调试,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维保过程中的取样系统更新改造、取样点移位、保温伴热拆装、电缆更换、分析小屋移位、吊装、配合高处作业搭拆脚手架等工程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实际工作中维保单位按项目工作量另外签证取费(每年不超过10万元)或委托其它单位完成。安装专业定额可竞争费率下浮5%比例,定额执行中石油《炼油化工检修维修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试行)》,如中石油《炼油化工检修维修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试行)》无相关子目的,可借套中石化2009版《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子目,借套子目,人、材、机单价及取费执行中石油定额相关规定。
11、维保工作中,所有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设备及配件、辅助设施及配件、电缆及配件、取样系统及管阀件、分析小屋及小屋内设备及配件等由广西石化公司提供。维修常用小配件及维修常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阻、保险、电容、电源插头、清洗剂、绝缘胶布、生料带、接线端子、捆扎带、焊锡、松动剂、黄油、酒精等),由维保单位提供。
12、维保单位应根据广西石化公司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的状况和类型,自行配备专业维修、测试、调校工具,广西石化公司不提供任何维修工具。仪表设备自带的专用维修工具,由维保单位向广西石化公司借用,并妥善保管,到维保期结束后归还,损坏赔偿。
13、分析类仪表标定用样气由广西石化公司提供。
维保过程中,若出现必须由制造厂家上门服务的情况,由维保单位自行联系厂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服务费由维保单位承担。由于专业工具不具备、不能确定故障原因等维保单位自身原因不能现场维修处理需要返厂维修的,维保单位自行承担返厂维修所有费用。
2.4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时不考虑签证费用)。
2.5实施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广西石化公司厂区内。
2.6服务工期: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7具体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合同招标范围等内容。
投标人须具备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保养、维护、维修能力。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大型(处理量500万吨以上)石油石化企业具备至少2项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维保合同业绩,其中至少有1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EMS)维保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且清晰可辩可查。在单个企业的多项业绩算成1项业绩。
3.4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财务和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机构和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机构和人员,应具有承担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维保工作的专业能力和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专业知识,人员需具有自动化或相关石油化工专业中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派驻广西石化公司现场人员数量应能满足维保工作需要,人员档案应在广西石化报备,派驻人员平均从事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维保工作5年以上,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派驻人员必须稳定,新增人员专业能力不能低于原来人员。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需承诺在广西石化公司停工大检修期间或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集中大修、标定期间、抢修期间,投标人应能组织相应的新增人员到厂参与大规模检修工作,按时完成检修任务。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若中标则放弃各进口及合资厂商授予的针对广西石化公司在用的各类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产品、配件的销售代理权,承诺其公司及关联公司不参与广西石化公司分析类仪表及辅助设施、配件采购工作,仅为采购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工作。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购置费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1月21日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后按照下述银行账号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步骤:
1、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汇款标书费至下述指定账号,并保留汇款凭证。
2、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填写完整的加盖公章的pdf版及可编辑Excel版《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标书费汇款底单扫描件(或汇款截屏)。如所报名项目划分标段,请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项目名称处添加所报名标段编号。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接收到上述资料后,会在网上解锁,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周艳婷FW458标书费”
③电汇单位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帐 号:1001 2605 290 ********
行 号:********6050
招标机构银行信息(供提交投标保证金用)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6050
汇款务必附言:周艳婷FW458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5日14时00分,本次招标需投标人提供电子投标(线上)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1-2个工作日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投标截至时间前1-2个工作日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采用电汇的,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且在开标截止前24小时款项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退还利息。
六、发布公告
七、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艳婷(********637) zyt********73@163.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特别注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格式:
线上报名后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电子招标平台附件)及电汇凭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提请注意:
此次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
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网站注册咨询电话:********14。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时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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