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浏览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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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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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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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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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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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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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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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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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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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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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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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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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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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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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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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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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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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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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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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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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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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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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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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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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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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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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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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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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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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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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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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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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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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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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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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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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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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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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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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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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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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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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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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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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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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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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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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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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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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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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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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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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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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来源: 浏览次数:19 时间:2020-10-14 14:55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委外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1.63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华东街南侧,北接机场快速路辅路,东临哈拉更西路,南侧邻近林荫路。控制中心是为满足轨道交通资源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信息共享、方便运营指挥的要求而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作为控制中心食堂经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项供餐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采用全委托外包模式:即人工服务、就餐保障、餐料采购、食堂低耗采购、设备使用及维护、厨房设备维保、抽油烟清洗、餐厨废弃物收集、安全规范管理及现场生产管理等全部委托投标方进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员工365天三餐(早餐、中餐、晚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食堂经营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标人提供,目前,食堂硬件设备完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委外经营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正式下达进驻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近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针对同一采购单位的已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含续签合同)的同类型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满足资格要求的餐饮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 系 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 系 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职务) (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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