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水滩安福交通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紧水滩安福交通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泉市紧水滩安福交通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紧水滩安福交通码头工程已由龙交 (201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水上交通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自筹,招标人为龙泉市水上交通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龙泉市紧水滩安福交通码头建设规模为:50吨级货运泊位1个,50客位客运泊位3个,海事泊位1个,用于海事监管船停靠,及后方相应的停车场、接线道路等辅助设施。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5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9月11日至2012 年9月18日上班时间(双休日除外),在浙江省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行政大楼西楼四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报名需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未提供缴纳凭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将被拒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2、单位介绍信;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以上所需资料报名时应提供原件核查及复印件一份(需加盖企业公章)。
4.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施工招标文件同时在浙江省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lqztbzx.com上发布供投标人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行政大楼西楼四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交易席位费
6.1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交易席位费 400 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6.2投标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以电汇或转帐方式一并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 号:2010 0001 5301 603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邵芬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汤艳 联系电话:****-*******
龙泉市水上交通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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