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机增设汽动给水泵组(100%汽动给水泵组)招标公告
#5/6机增设汽动给水泵组(100%汽动给水泵组)招标公告
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6机增设汽动给水泵组(100%汽动给水泵组)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6机增设汽动给水泵组(100%汽动给水泵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期改造工程招标设备为330MW机组配套100%容量的汽动给水泵组(给水泵、前置泵由小汽轮机同轴驱动),包括给水泵、前置泵、减速箱、附属阀门、管道、设备等。数量为两台套。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
三、供货期:设备交货期在技术协议签订后4个月(进口阀门6个月)。
四、资金来源: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专项资金。
五、付款方式:1:8:1 即预付款10%,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过试运后付80%,质量保证金10%。
六、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
3、需提供近三年同类设备6台类似机组投运绩(附合同)。
4、不接受代理商。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提供的资料: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09月10日—2012年09月14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所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电子版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概况;
(8)类似项目业绩原件(附合同)及复印件;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相同。
2、地点: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写字楼)14层1407室
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8)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 标 人: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许文君
电 话:136*****347
代理机构: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写字楼)14层1407室
联 系 人:钱卫平
联系电话:133*****563 13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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