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一、前言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发的环发2006[28]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二、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潜山县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要:规划区范围南至黄铺镇,北至济广高速,西至合九铁路,东到沪渝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7.3平方公里。
三、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由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SO2、NO2、TSP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但PM10日均浓度在陈家大竹园(1#)、开发区内(2#)、黄埔镇(5#)监测点位不能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最大超标点为黄埔镇,超标倍数0.38。超标原因为监测点位附近有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所致。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梅河各监测断面pH、COD、BOD5、NH3-N、TP、DO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要求;皖水各监测断面pH、COD、BOD5、NH3-N、TP、DO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潜水各监测断面pH、COD、BOD5、NH3-N、DO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要求;但TP在各断面略有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0.34,推测TP超标原因是潜水周围农业面源污染所致,农业用化肥、农药,会随地表径流汇入潜水,这些物质中都含有磷的成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潜山经济开发区区域声级昼间在40.5~53.4dB(A),面积计权后的平均声级为45.1dB(A);夜间在36.0~44.2dB(A),计权平均声级40.3dB(A),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达到 “安静”水平。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潜山经济开发区扩区范围内2个现状监测点的所有指标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II级标准要求,而且通过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I级标准对比,监测指标全部达到I级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潜山经济开发区区域的地下水监测点的pH、氰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铅(Pb)、铬(Cr6+)、砷(As)和汞(Hg)9项指标为I类,高锰酸盐指数指标为II类,氨氮指数指标为III类。因此,潜山经济开发区扩区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本底值较好。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① 企业燃油锅炉产生的烟尘及SO2。
② 道路车辆行驶产生的二次扬尘。
③ 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含SO2、NO2和颗粒物等污染物。
④ 工厂企业生产车间及辅助生产区、维修车间等产生的工艺废气。
⑤ 居民区厨房、餐饮业等排放的油烟气。
2、对水环境的影响
① 各类工业项目排放的工艺废水,主要污染物除CODCr、BOD5、NH3-N、SS、石油类外,还依据产品工艺流程及原辅材料的不同而有重金属污染物。
② 机械设备的维修及保养产生的含油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SS等。
③ 旅游和城市生活活动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Cr、NH3-N、SS、动植物油;
④雨水冲刷地面形成的地表径流。
3、对声环境的影响
① 机械设备噪声:各类生产设备运转噪声以及生产生活区内水泵、风机、空调等引起的机械噪声。
② 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③ 社会生活噪声。
4、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① 生产垃圾,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及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弃边角料、废弃工具零件、废包装材料、废次品等,其中部分垃圾为危险废物。
② 生活垃圾,包括食物残渣、食堂废弃物、塑料饭盒、废纸和其它生活废弃物。
③ 建筑垃圾,包括建筑项目的永久性弃土。
④ 各类除尘器捕集的烟尘。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首先,开发区应要求进区企业采用清洁工艺,以使气体污染物不外排进入环境空气,尽可能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其次,如需排放,应当采取净化处理措施,并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对于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应采取密闭或回收利用等措施,减少其排放量,并达标排放;最后,对于开发区内的饮食业以及部分企业产生的油烟,应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净化治理后排放。
2、水污染控制措施
完善开发区内排水管网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主干管的铺设服从污水收集、输送的要求,沿主干线布置污水提升泵站,逐级提升;对于已经建设未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的区域进行改造;鼓励企业内部综合水循环利用,雨水排放以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放为原则。
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提高监管力度,加快各排水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染源的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企业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择低噪声的国内、外先进设备,以降低噪声源的噪声值。强噪声设备要采用消声器降低噪声,并在周围设有隔声墙,使墙外噪声降至 75dB 以下,降低噪声对附近环境的影响。在各工业地块周围建设10~20m乔、灌、草密结构的绿色隔离带,用于隔声和美化环境。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隔声、吸声和消声等防护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减轻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开发区应该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严密监控工业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理各个环节,确保工业固废能得到全部控制,在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标准和要求,以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进行卫生填埋。
5、妥善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开发区建设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地区的拆迁安置,被占用的土地将永远丧失农业产业功能,并对占地户的生活直接产生影响。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住房货币化安置与住房实物安置相结合,原有住房面积与户籍人口兼顾,劳动力动迁安置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法,对需要进行拆迁的居民应进行合理的安置。
6、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管理与要求
在工程设计和生产中始终都要贯彻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设计的指导思想,选用“无废”、“少废”的工艺、技术、设备,加强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
7、建立和健全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
建立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加强排污限额管理,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有偿转让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五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的储存、申报、经营、转移、排污有严格的控制。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潜山县人民政府为迎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根据目前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拟采取开发区扩区措施。潜山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涉及产业发展目标、规划布局、排水等多个方面,通过对规划及区位特征的分析,扩区规划的实施对推动潜山县经济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规划调整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以建设生态型的潜山经济开发区作为发展的目标,实现开发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本报告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潜山经济开发区扩区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潜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 葛先生
联系电话:138*****259 传真: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1766号
电子信箱:awangshengju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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