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务段就新增高普通用复轨器加逼轨器需求信息公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务段就新增高普通用复轨器加逼轨器需求信息公告
一、委托人名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务段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
联系人:庄健
手机:130*****380
二、委托项目:
委托项目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新增高普通用复轨器加逼轨器 | 套 | 2 |
三、采购依据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务段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四、技术要求:
1. 承重: 轴重30t机车、车辆(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Q/CR23.6-2014《铁路行车事故救援设备 第6部分:复轨器》中静载荷试验要求;
2. 复轨距离:350mm;
3. 抗拉强度:≥1050Mp;
4. 表面硬度:≥HB300;
5. 单件重量:≤45kg;
6. 材料质量:符合《等温淬火球墨铸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733-2009)标准,牌号:QTD 1050-6(抗拉强度为1050MPa;延伸率为6%);
7. 适用线路:高速、普速线路;
8. 适用车型:通用于各型号机车、车辆、动车、轨道车;
9. 适用轨型:适用于43kg/m、50kg/m、60kg/m轨型;
10.安装形式:导向棱与复轨器主体可拆卸;
11.技术性能: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Q/CR23.6—2014《铁路行车事故救援设备 第 6 部分:复轨器》。
五、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违法违纪行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最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最近两年内没有因为不良行为受到有关行政处罚;最近两年内没有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最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投标产品须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科技成果技术评审,并提供评审证书原件备查。
5.投标产品须获得国家级质量检验报告。
6.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自主知识产权(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7.投标产品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3年的供货业绩。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1.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每天8:00-11:30,13:30-15:30.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请将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等清晰版文件合并于word文档,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名称为主题发送至njdjwdzb@163.com(招标、采购专用邮箱)。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通过回复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
七、谈判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
1.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采用询价采购(两次网上公告后报名投标人符合要求的仍为一个,则改为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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