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疾控中心业务楼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秭归县疾控中心业务楼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秭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秭归县疾控中心业务楼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拟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现将有关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秭归县疾控中心业务楼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
二、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名称、数量、具体技术指标、功能需求及预算
1、全自动血球分析仪,1台,健康体检及职业病体检用,检测速度:CBC+DIFF≥70/小时,CBC+DIFF+RET≥30/小时......,预算40万元;
2、全自动微生物质谱分析仪,1台,用于分离的细菌、厌氧菌、苛养菌、酵母样真菌、丝状真菌、分枝杆菌的快速鉴定。固体激光器,激光频率≥200Hz,在1-200 Hz范围内任意连续可调。激光波长355nm;激光寿命≥5×108轰击次数......,预算290万元;
3、振动测定仪,1台,职业卫生现场检测用,测量模式:0.1~10000ACC(m/s)2加速度;0.1~10000VEL(mm/s)速度;0.01~1000DISP(mm)位移。预算2.9万元;
4、便携式氡钍测量仪,1台,职业卫生现场检测用,探测器:4x200mm2半导体离子注入式Si探头。测量范围:0~10MBq/m3。响应时间,快速氡12分钟,慢速氡120分钟;预算18万元;
三、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政策依据
在本次购置的设备中我中心因为业务发展需要,需购置一批进口设备,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口设备性能稳定、故障率低、精准度高,在技术领域内有明显优势,为保证卫生应急及职业病现场监测的需求,申请采购进口设备。(详见设备清单)
四、专家论证的意见
1.拟采购的进口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三条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 248号)二、 三的认定情形;
2.拟采购的进口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
3.设备清单表中第1、2、4项医疗设备共3台/套,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因部分功能及技术在国内同类设备中目前尚且无法满足,建议采购进口产品,总金额: 348万元。
4.设备清单表中第3项医疗设备共1台,其功能国内同类设备能够满足,建议采购国内产品,总金额: 2.9 万元。
五、专家名单
贾士喜、邓方敏、肖俊、亢德洪、彭利益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
供应商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9号
联系人姓名:殷成路
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机构:秭归县财政局采购办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8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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