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陆域取排水系统工程地质编录招标公告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陆域取排水系统工程地质编录招标公告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陆域取排水系统工程地质编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HN820JFR411C11506BD/ PYGS-20HDGC020443
2.2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陆域取排水系统工程地质编录
2.3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地质编录工作范围为循环冷却水进水管道(3GD/4GD)、循环冷却水排水管道(3GM/4GM)、冷却水和重要厂用水输水隧道(8CQ)等子项,各子项均采用钻爆法施工,平面布置见附图,各子项的特征说明见表1。3、4号机组设计厂坪标高为+11.0m。本工程坐标系采用海南昌江核电厂建筑坐标系统,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工程地质编录工作的开展以实际开挖标高和范围为准。本次工作周期暂定为620天。
2.4招标范围:本次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对隧道通过地段的地层岩性、分布规律及岩石风化程度、坚硬程度进行编录;对岩体的结构类型和完整程度进行划分,分段对隧道围岩进行工程地质分类。
(2)对隧道通过地段的地质构造进行地质编录,如节理裂隙等各类结构面的位置、产状、力学性质、密度、连通性、起伏特征、干湿状态、粗糙度、张开度、充填胶结情况及结构面的不利组合情况等,评价地质构造对隧道围岩稳定性的影响;
(3)对岩体透水性、地下水出溢点的岩性、构造、岩体完整状况、出露形态、水量等进行地质编录;评价地下水对隧道围岩的影响;
(4)检验隧道围岩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原勘察报告成果是否一致,当与详勘报告出入较大时,应提出是否需要施工勘察的建议;
(5)根据本次地质编录的结果,分析隧道围岩及隧道与其它建构筑物衔接处的稳定性,预测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处理措施。
(6)编录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特别是遇到不稳定地段时,应及时通知设计、施工单位和相关方,并提出处理措施或修改设计的建议。(详见任务书)。
2.5项目地点:海南昌江核电现场
2.6服务期:现场工作周期620天(以现场开工之日算起)
2.7质量要求或标准:须按照HAF003和HAF-J0013编写质量保证大纲及工作大纲。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陆域取排水系统工程地质编录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 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营业执照,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三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00—2020年10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五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11月10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5)项目经理资格:应当具备工程勘察类注册执业资格,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情况:2017.1月-至今至少有一个地质编录工作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邮编:100073 联 系 人:王健强 电话:***-******** 电子邮件:wangjq@puyuan.com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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