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环路保障房电梯工程(重招)招标公告
西环路保障房电梯工程(重招)招标公告
河源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的委托,对河源市西环路保障房电梯工程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Y2012HG019-2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西环路保障房电梯工程项目(重招)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壹仟元整(¥651,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电梯工程(详细见招标文件)
2. 用 途:保障房使用
3. 数 量:2台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且具备合格的电梯安装资格证;
4.投标产品制造企业需取得国家B类及以上的制造许可证,注册资金1000万(含1000万元)以上的电梯制造商;
5. 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河源市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该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取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以上资质或由制造商承诺中标后根据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在用户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6. 投标人不得将售后服务转包给第三方。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备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均需与同一企业法人的供应商与签订。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9月11日起至2012年9月18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源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源市富民街2号2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08月17日9时00分—9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河源市富民街2号2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先生、李小姐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富民街2号二楼河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517000
采购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河源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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