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桥头村公园凉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桥头村公园凉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桥头村公园凉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桥头村公园凉亭工程已由小港街道批准建设,工程造价为90354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小港街道江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小港街道江桥头村
2.2 工程规模:花岗岩凉亭一座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预算书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安全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参加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若有缺项或无效的,将拒绝其报名):(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公证件无效);(2)拟派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国家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证件无效);(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4)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单;(5)外地施工企业还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北仑区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区施工备案证》。
3.3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0.2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帐户,并到小港街道办事处二楼顾会计处开具投标保证金确认收据;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金丰支行;收款单位(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帐号:3920 3001 0400 1108 5。
温馨提示:投标人以个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9:00-9:30时;报名地点:北仑小港街道招投标分中心会议室(小港街道办事处大院内)。
本工程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 5 家时,则随机抽取 5 家作为入围投标人; 3 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 5 家时,则投标人全部入围;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电话:132*****523;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1日14时30分;
地点为北仑小港街道招投标分中心会议室(小港街道办事处大院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小港街道江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小港街道江桥头村
联 系 人:丁村长
电 话:136*****92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大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高车头路92号
联 系 人:胡益军
电 话:132*****523
监管部门:小港街道监管办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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