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太阳能光伏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太阳能光伏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太阳能光伏工程(二次)采购项目(YZRXJC-*******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太阳能光伏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广陵区政府招标采购网(http://www.yzglq.gov.cn/zggl/glcgw/glcgw.s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RXJC-*******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太阳能光伏工程(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招标控制价:66.8万元。

5、采购需求: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太阳能光伏工程,工程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第四章及工程量清单。

6、工程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民委员会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70个日历天(不得妨碍日常秩序)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0年6月-2020年8)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0年6月-2020年8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一: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6、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太阳能、光伏等。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招标采购网”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yzrxgcgl@163.com,联系电话:****-********)。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招标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有

本项目将组织供应商集中现场勘查和答疑。供应商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出席,否则不得参加现场勘查。采购人签字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函原件无须装订,需在开标现场递交,同时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勘察时,请详细了解本项目需求,并对现场、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参加过一次集中踏勘的供应商无需再次踏勘。

现场勘查集合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下午15:00-15:30(迟到单位视为放弃勘查)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五组

联系人:高书记

联系电话:139*****447

2、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4、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 户 名: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汶河支行

账 号:****************170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受此政策。

5、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民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五组

联系方式:139*****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清雯

电   话:13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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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太阳能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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