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大冈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大冈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
冈政办发〔2020〕50号
各村(居):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盐都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都动防办〔2020〕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2020年大冈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大冈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大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附件:
2020年大冈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确保秋季全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全年兽医工作计划和下半年我镇重大动物弊病防控工作形势,制定2020年大冈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秋防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2020年江苏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2020年盐城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和《关于印发2020年盐都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生猪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全面清洗消毒,严控疫情风险。结合实际,做好狂犬病、鸡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等疫病的免疫工作。免疫规范,疫苗使用科学,标识佩带符合规定,记录填写及时规范,免疫记录和标识相符,强化各类防疫信息报送。
二、时间安排
集中防疫行动从9月21日开始,10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9月24日前,结合本镇实际制定秋防方案,并报区畜牧兽医站。根据畜禽养殖和防控实际,科学制定疫苗使用计划。兽医站召开防疫员会议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做好防护服及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和防疫经费准备。
2、实施阶段。9月25日到10月20日,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在制定和完善免疫程序的基础上,科学严谨实施免疫,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强化免疫标识使用和管理,规范疫苗使用和免疫操作。
3、自查阶段。10月下旬,兽医站对秋防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开展免疫个体采样和免疫标识使用及管理自查,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补免,对免疫标识使用不规范,尤其是牲畜耳标未规范加施的,要认真督导养殖场(户)按国家和省要求落实到位,完成并上报秋防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抗体监测等工作。
2、强化主体责任。各村(居)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督促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免疫、监测、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强化科学免疫。一是科学开展生猪免疫。在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藞阳,监督指导养猪场(户)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及时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免疫。二是科学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新毒株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将于9月底前供应,更换新毒株后的新疫苗上市供应后,原则上使用新疫苗。三是全面做好其他畜禽免疫。由村(居)落实专人负责,成立由村班干部、防疫员、畜禽保定员组成的小分队,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采取集中行动,逐场逐户指导或帮助其实施免疫工作,确保除孕畜、健康状况异常等情况以外的应免畜禽全部免疫。四是规范免疫操作。科学使用疫苗,规范做好免疫记录,规范加施免疫标识,完善免疫档案。五是加强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培训指导,配备必须的生物防护装备,要充分做好人员自身防护,也要防止出现人员流动造成弊病传播。
4、强化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核查报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消除隐患。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上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防控隔离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5、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在做好常规消毒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居)防控形势适时开展“大消毒突击周”行动,严格落实生物安全各项措施。指导做好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清洗消毒,做好出入养殖场人员、车辆、物资等的科学管理。
6、开展技术培训和督导。结合全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外来病防控,组织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兽医工作人员、养殖场(户)等相关环节人员防疫意识和技术水平。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弊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7、及时做好信息报送。自防疫开展起,每周上报上周免疫情况,免疫数据力求原始、真实,镇畜牧兽医站每周三将防疫数据上报区动防指。从10月12日开始对秋防免疫效果采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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